发布日期:2019年7月1日
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平安北京建设的意见,结合朝阳区岗位实际情况,为适应公安工作发展,要进一步强化协勤党建队建,加强辖区警务辅助人员配置,进一步推进协勤队伍规范化建设。经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研究决定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60人,其中招聘符合本市九个远郊区(密云区、怀柔区、昌平区、平谷区、门头沟区、房山区、大兴区、延庆区、通州区)农村劳动力100人。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方式
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,由劳务派遣公司组织负责统一招聘。协勤人员招聘采取网上报名(报名网址:网络平台:www.bj-cyba.com)、统一组织面试、笔试、计算机测试、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组织实施。
二、招聘岗位、职责、条件
(一)经侦支队协勤:
1、岗位职责:
(1)协助民警开展安检工作,负责接案大厅安检机、安检仪器的使用;
(2)对接案大厅内的办事群众进行引导、分流到相应窗口报案、咨询等,维护现场秩序;
(3)协助民警进行涉众型经济案件报案平台报案材料接收、整理等工作;
(4)接听群众电话,解答群众疑问,安抚群众情绪等。
2、工作地点: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经侦支队接待大厅
3、招聘条件: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(2)自愿从事协勤工作,具有忠诚、奉献、吃苦耐劳的精神,服从组织分配;
(3)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心理素质,纪律观念较强,能够保守工作秘密;
(4)年龄35周岁以内(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)(需提供材料,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);
(5)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,或取得省级以上党校核发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(需提供材料,学历证明复印件);
(6)具有本市常住户籍,九个远郊区为本市农村户籍(均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);具有从事协勤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;
(7)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(面试、笔试等四项测试通过后再体检);
(8)在相同条件优先录取本市未就业的大专毕业生、大学生“村官”、大学生“士兵”、退役士兵、随军家属及其他就业困难的人员(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本市未就业的大专毕业生除外);
(9)有原工作单位者,录用后须提供原单位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》等相关材料;
(10)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,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,并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开据的相关政审证明(面试、笔试等四项测试通过后再办理政审函);
(11)没有不适合从事协勤工作的其他问题。
4、招聘职位及人数
此次招聘共计50人,男性44人,女性6人。
(二)看守所监区监控巡视协勤:
1、岗位职责:
(1)协助民警押解、监控、看管在押人员,配合民警完成筒道巡视以及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等工作;
(2)配合民警巡视监区各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,做好监区内视频监控工作,对监区内安全情况进行管控,遇突发情况及时汇报;
(3)民警交办的其他工作;
2、工作地点: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看守所
3、招聘条件: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(2)自愿从事协勤工作,具有忠诚、奉献、吃苦耐劳的精神,服从组织分配;
(3)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心理素质,纪律观念较强,能够保守工作秘密;
(4)年龄45周岁以内(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(需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);
(5)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,或取得省级以上党校核发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(需提供材料,学历证明复印件);
(6)具有本市常住户籍,九个远郊区为本市农村户籍(均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);具有从事协勤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;
(7)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(面试、笔试等四项测试通过后再体检);
(8)在相同条件优先录取本市未就业的大专毕业生、大学生“村官”、大学生“士兵”、退役士兵、随军家属及其他就业困难的人员(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本市未就业的大专毕业生除外);
(9)有原工作单位者,录用后须提供原单位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》等相关材料;
(10)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,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,并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开据的相关政审证明(面试、笔试等四项测试通过后再办理政审函);
(11)没有不适合从事协勤工作的其他问题。
4、招聘职位及人数
此次招聘共计10人,限女性。
(三)出入境大厅协勤:
1、岗位职责:
(1)在民警的指导下,接待申请人,并解答申请人疑问;
(2)对出入境大厅内的办事群众进行引导、分流到相应窗口咨询等,维护现场秩序;
(3)对申请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需要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核、预约、照相、受理、补录、收费、制证、发证等工作。
(4)民警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2、工作地点: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及12个派出所(包括太阳宫、麦子店、大屯、南磨房、三间房、花家地、来广营、奥运村、东风、平房、将台、酒仙桥)。
3、招聘条件: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(2)自愿从事协勤工作,具有忠诚、奉献、吃苦耐劳的精神,服从组织分配;
(3)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心理素质,纪律观念较强,能够保守工作秘密;
(4)年龄45周岁以内(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)(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);
(5)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,或取得省级以上党校核发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(需提供材料,学历证明复印件);
(6)具有本市常住户籍,九个远郊区为本市农村户籍(均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);具有从事协勤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;
(7)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(面试、笔试等四项测试通过后再体检);
(8)在相同条件优先录取本市未就业的大专毕业生、大学生“村官”、大学生“士兵”、退役士兵、随军家属及其他就业困难的人员(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本市未就业大专毕业生除外);
(9)有原工作单位者,录用后须提供原单位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》等相关材料;
(10)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,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,并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开据的相关政审证明(面试、笔试等四项测试通过后再办理政审函);
(11)没有不适合从事协勤工作的其他问题。
4、招聘职位及人数:
此次招聘共计57人。
(四)流管员
1、岗位职责:
(1)负责居住证和居住登记卡的受理、办理工作;
(2)开展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,入户检查、采集、登记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;
(3)开展安全防范和法律法规宣传,排查出租房屋治安、消防、建筑隐患等问题,向派出所或社区民警报告;
2、工作地点: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部分派出所
3、招聘条件: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(2)自愿从事流管工作,具有忠诚、奉献、吃苦耐劳的精神,服从组织分配;
(3)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心理素质,纪律观念较强,能够保守工作秘密;
(4)年龄45周岁以内(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)(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);
(5)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,或取得省级以上党校核发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(需提供材料,学历证明复印件);
(6)具有本市常住户籍,九个远郊区为本市农村户籍(均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);
(7)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(面试、笔试等四项测试通过后再体检);
(8)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就业困难人员(零就业家庭,低保户,无业人员等享受国家补贴人员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;
(9)有原工作单位者,录用后须提供原单位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》有关材料;
(10)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,以及其他不良记录(面试、笔试等四项测试通过后再办理政审函);
(11)没有不适合从事流管员工作的其他问题。
4、招聘职位及人数:
此次招聘共计143人,男123人,女20人。
三、招聘协勤人员薪酬待遇:
1、本次招聘协勤人员年薪不低于56000元(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)
2、符合本市九个远郊区农村地区劳动力招聘条件的人员,每人每月另享受市政府补贴2500元;若招聘岗位不含食宿,朝阳区政府补贴食宿费每人每月800元。
四、报名办法及联系电话
拟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进行报名,由派遣公司统一安排面试时间。
网络平台:www.bj-cyba.com
请使用电脑填报
联系电话:85813755或85817589转协勤三部
特此公告
2019年6月28日
序号 | 单位名称及地址 | 招录 人数 |
其中 | 岗位说明 | 任职资格条件 | 学历 要求 |
年龄 条件 |
测试内容 及其他 |
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男 | 女 | ||||||||
1 | 朝外大街派出所 朝阳区朝外大街三丰里甲11号 |
10 | 10 | 0 | 1、负责居住证和居住登记卡的受理、办理工作; 2、开展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,入户检查、采集、登记流动人口和出租房信息; 3、开展安全防范和法律法规宣传,排查出租房屋治安、消防、建筑隐患等问题,向派出所或社区民警报告; 4.工作地点: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各派出所流动人口管理站、警务室; 5.工作时间:实行8小时工作制,因工作特殊性,白天、夜间采取弹性工作制,夜间负责警务室值班。因工作占用节假日的,给予补休,保证每周两天休息时间; 6.薪酬:年薪不低于56000元(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) |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有良好的工作态度,能够吃苦耐劳,服从组织分配;有良好的道德情操,纪律观念强,能够保守工作秘密;须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;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协调沟通能力;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。 |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,或取得省级以上党校核发的大专以上学历 | 45周岁以下 | 笔试、面试 计算机操作测试 心理测试 体检 政审 |
2 | 建外大街派出所 朝阳区光华路光华里甲2号 | 9 | 8 | 1 | |||||
3 | 三里屯派出所 朝阳区三里屯南41号 | 7 | 7 | 0 | |||||
4 | 呼家楼派出所 朝阳区呼家楼北街16号 | 5 | 5 | 0 | |||||
5 | 安贞派出所 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7号楼 | 6 | 6 | 0 | |||||
6 | 和平街派出所 朝阳区樱花园东街3号楼 | 6 | 6 | 0 | |||||
7 | 香河园派出所 朝阳区西坝河南里26号楼 | 2 | 1 | 1 | |||||
8 | 新源里派出所 朝阳区左家庄新源里17号 | 2 | 2 | 0 | |||||
9 | 小关派出所 朝阳区小关东里2号 | 0 | 0 | 0 | |||||
10 | 太阳宫派出所 朝阳区西坝河北里39号楼 | 0 | 0 | 0 | |||||
11 | 麦子店派出所 朝阳区枣营北里一号 | 0 | 0 | 0 | |||||
12 | 团结湖派出所 朝阳区团结湖路19号楼 | 1 | 1 | 0 | |||||
13 | 六里屯派出所 朝阳北路晨光家园小区218号楼西侧 | 2 | 2 | 0 | |||||
14 | 亚运村派出所 朝阳区安苑北里甲8号 | 12 | 10 | 2 | |||||
15 | 大屯派出所 朝阳区大屯220号院6号楼 | 0 | 0 | 0 | |||||
16 | 双井派出所 朝阳区垂杨柳中街2号 | 7 | 7 | 0 | |||||
17 | 劲松派出所 朝阳区大郊亭南街9号院1号楼 | 0 | 0 | 0 | |||||
18 | 潘家园派出所 朝阳区潘家园路甲1号 | 5 | 5 | 0 | |||||
19 | 南磨房派出所 朝阳区平乐园105号楼 | 2 | 2 | 0 | |||||
20 | 王四营派出所 朝阳区王四营乡王四营村3号 | 3 | 3 | 0 | |||||
21 | 小红门派出所 朝阳区小红门龙爪树2号 | 2 | 2 | 0 | |||||
22 | 垡头派出所 朝阳区垡头北里12号楼 | 9 | 9 | 0 | |||||
23 | 十八里店派出所 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十八里店村20号 | 6 | 5 | 1 | |||||
24 | 小武基派出所 朝阳区十八里店乡西直河王村路甲1号 | 7 | 6 | 1 | |||||
25 | 八里庄派出所 朝阳区十里堡西里218号 | 2 | 2 | 0 | |||||
26 | 高碑店派出所 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252号 | 0 | 0 | 0 | |||||
27 | 管庄派出所 朝阳区双会桥西甲5号 | 1 | 0 | 1 | |||||
28 | 三间房派出所 朝阳区建国路甲22号 | 1 | 1 | 0 | |||||
29 | 黑庄户派出所 朝阳区黑庄户商业大街甲1号 | 2 | 2 | 0 | |||||
30 | 常营派出所 朝阳区幺家店路与黄渠东路交叉口西北50米 | 8 | 7 | 1 | |||||
31 | 豆各庄派出所 朝阳区豆各庄乡豆各庄村518号 | 2 | 2 | 0 | |||||
32 | 花家地派出所 朝阳区花家地北里8号楼 | 1 | 1 | 0 | |||||
33 | 南湖派出所 朝阳区南湖中园238号楼 | 3 | 3 | 0 | |||||
34 | 东湖派出所 朝阳区望京花园130楼 | 3 | 3 | 0 | |||||
35 | 来广营派出所 朝阳区来广营乡朝来农艺园内 | 8 | 3 | 5 | |||||
36 | 南皋派出所 朝阳区南皋村路口东南100米 | 0 | 0 | 0 | |||||
37 | 崔各庄派出所 朝阳区崔各庄乡马泉营西路1号 | 1 | 0 | 1 | |||||
38 | 孙河派出所 朝阳区孙河乡康营东路 | 0 | 0 | 0 | |||||
39 | 机场派出所 朝阳区机场燕翔东里12号 | 0 | 0 | 0 | |||||
40 | 奥运村派出所 朝阳区拂林路甲9号 | 3 | 2 | 1 | |||||
41 | 东风派出所 朝阳区星火西路7号院 | 0 | 0 | 0 | |||||
42 | 平房派出所 朝阳区黄杉木店路180号 | 0 | 0 | 0 | |||||
43 | 将台派出所 朝阳区驼房营路1号 | 0 | 0 | 0 | |||||
44 | 酒仙桥派出所 朝阳区酒仙桥南路9号 | 0 | 0 | 0 | |||||
45 | 东坝派出所 朝阳区红松园北里8号 | 2 | 1 | 1 | |||||
46 | 金盏派出所 朝阳区金盏乡金盏大街3号 | 3 | 3 | 0 | |||||
47 | 经侦支队 | 50 | 44 | 6 | |||||
48 | 看守所 | 10 | 0 | 10 | |||||
49 | 出入境大厅 | 57 | 20 | 37 |